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对《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细则旨在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券的作用,降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本,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从而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券作为政府发放的电子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此次修订,省科技厅对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内容、支持对象及兑付流程等方面均作出了重要调整。
在支持内容方面,新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创新券可用于支持的研发活动范围,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服务等多个方面,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创新需求。同时,还增加了对特定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如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等。
在支持对象方面,新细则扩大了科技创新券的惠及面,不仅包括传统的中小企业,还涵盖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种类型的创新主体。这一调整旨在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科技创新券带来的实惠,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为了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兑现效率,新细则对科技创新券的兑付流程进行了压缩和优化。通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要求,实现了“快速申请、快速审核、快速兑付”,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此外,新细则还加强了对科技创新券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环境的有力措施。通过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随着新细则的实施,河北省中小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科技创新券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将在未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助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