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应对强降雨天气

发布日期:2025-08-16

8月15日19时起,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式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以应对当前严峻的雨水情形势。此次决策基于前期持续降水及最新气象预报的综合研判,旨在全面加强全省防洪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沧州市气象台监测数据显示,自今日8时至今,该市区平均降水量已达29.2毫米,其中北二环区域最大雨量高达43.8毫米;下辖各县(市)平均降水量为24.9毫米,青县更录得97.1毫米的极端值。值得注意的是,海兴气象局观测到最大小时雨强达到60.2毫米/小时,同时有16个站点出现暴雨级别降雨,79个站点达到大雨标准。此外,降雨过程中还伴有短时大风天气,青县曹寺风速峰值达24.2米/秒(9级),给当地带来较大影响。

气象部门预测,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沧州市西部县市将出现大雨,其他地区则面临大到暴雨的考验。为此,沧州市已相继发布雷暴大风黄色预警、暴雨蓝色预警以及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提醒公众注意防范雷电、短时强降水和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针对复杂多变的汛情,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强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重点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严格管理在建工地安全,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加强对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尾矿库、塘坝和行洪河道的巡查防守,确保各类水利设施运行安全。

省防指强调,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各类防洪资源。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需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病险水库、老旧堤防等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险情隐患。

此次应急响应的启动,体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对防汛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未雨绸缪的战略眼光。通过提前部署、精准施策,力求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随着主汛期的持续推进,河北省将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不断完善防汛抗洪救灾体系,为平安度汛提供坚实保障。